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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內(nèi)駕車上高速,陪同人員謊稱有駕照逃避處罰
2015-07-14 
        

        消費日報網(wǎng)社會民生頻道山西訊(記者賈小海通訊員)7月13日,高速四支隊五大隊民警在運城繞城高速運城北收費站對一輛車牌號為晉L86YXX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吳某(男)為實習期駕駛員。由于實習期駕駛員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必須有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cè)伺阃?,民警要求隨車陪同女子出示駕證,該女子謊稱其有駕駛證,名字叫鐘XX,出生日期為1978年,但是沒有帶駕駛證。民警通過警務通核實發(fā)現(xiàn),駕駛員鐘某某的出生日期為1987年,與該女子提供的信息不符,而且照片與本人也不像。在事實面前,該女子終于承認,她真名叫吳某,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為了逃避處罰,才用表姐鐘某某的駕駛證謊稱是自己的駕駛證。

        

        隨后,民警對隨車人員吳某(女)未取得駕駛證謊稱有駕照,并用其他人駕駛證欺騙民警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吳某(女)表示很后悔,誠懇表示不應該欺騙交警;并對吳某(男)實習期內(nèi)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cè)伺阃倪`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cè)嗽趯嵙暺趦?nèi)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必須有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駕駛?cè)伺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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