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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電動車主二次以上交通違法將重罰
2015-07-21 
        本報南寧訊(見習記者/孟振興)7月20日,記者從南寧市交警支隊了解到,該市將繼續(xù)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在強化學習教育的基礎上對電動自行車二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罰款,并將違法數(shù)據(jù)與該市失信懲戒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

        從今年4月1日起,南寧交警集中整治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闖紅燈、逆行、占道行駛、違禁通行、飆車、違規(guī)載人、超限載物、非法改拼裝和加裝遮陽散持物駕駛等違法行為,累計查處各類違法行為104萬起,100%責令當事人現(xiàn)場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全市組織學習人數(shù)日均1萬人次以上;交警部門還在全市42個主要交通路口設置了非機動車前置等候區(qū),在49個路口增設完善了電動車交通安全設施,對41個路口交通信號燈進行了配時調整優(yōu)化,進一步明確電動自行車路權,引導電動自行車安全、有序通行。

        接下來,該市將繼續(xù)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首府交警在完善電動自行車安全學習點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采取抄寫交規(guī)、路口執(zhí)勤體驗以及民警當面教育現(xiàn)場講解等方式開展教育學習,固定學習點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簡易學習點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對于電動自行車二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將依法給予罰款處罰,同時及時將違法數(shù)據(jù)導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與南寧市失信懲戒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讓交通違法者“一朝失信、處處受限”。

        作者:孟振興

        本文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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