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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交警“綠色通道”護航出行
2015-07-22 
        本報訊(記者王譯博通訊員楊軍政)為確保公安機關向全省人民作出十項承諾中高速交警具體承擔的惠民舉措落實到位,省高速交警總隊公布“綠色通道”服務電話:0371-68208110,在全省高速交警部門部署開展應急“綠色通道”服務。

        運送危重病人車輛

        提前疏導目的地站口

        對運送危重病人的車輛,提前掌握車輛行駛路線和目的地,根據(jù)行經(jīng)路段車流量和道路通行情況視情采取警車帶道和接力護送措施。同時,提前疏導目的地站口,站口車流量大或擁堵時,協(xié)調運營管理單位預留車道,保障優(yōu)先通行。

        運載大型貨物車輛

        由總隊發(fā)布護送指令

        運載大型不可解體貨物車輛通行高速公路的,車輛駛入站口高速交警部門對車輛、貨物、通行路線和對道路通行安全帶來的影響進行安全評估,確需引導、護送的,在制定具體保通和應急處置措施后,由總隊指揮中心發(fā)布護送指令。

        另外,對執(zhí)行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任務車輛,及時提供引導、護送等保通服務。應急情況下,可先期采取引導、護送措施,同時上報總隊指揮中心。

        護送學生出行

        全面檢查出行車輛

        對中小學生集中出行通行高速公路所乘坐的校車、包車,開展“護衛(wèi)天使”活動,要做好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

        在接到出行學校護送申請后,由車輛駛入站口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隊先期逐車核對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核實有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時督促駕駛人在出車前,對車輛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等進行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在開展“護衛(wèi)天使”活動上高速公路前,負責護送的高速交警按照客運車輛“六必查”要求,逐車檢查登記車輛。

        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擁堵要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車輛優(yōu)先通行。載有學生集中出行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可以在消除違法行為的前提下先予放行,待完成接送學生任務后再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作者:王譯博楊軍政

        本文來源:中原網(wǎng)-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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