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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黑校車”對嚴重交通違法“零容忍”
2015-09-07 
        本報訊

        從6日起至15日,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開展為期10天的“打非治違”交通違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整治校車統(tǒng)一行動,預防和減少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

        統(tǒng)一行動期間,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聯(lián)合教育行政、安監(jiān)、交通運輸?shù)炔块T深入轄區(qū)特別是農村地區(qū)中小學校、幼兒園,對校車、接送學生車輛開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清理無牌、無證、無資質及交通違法多發(fā)未處理等問題。對排查中發(fā)現(xiàn)駕駛人逾期不參加審驗、有重大交通事故責任及被記滿分或存在嚴重違法犯罪記錄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注銷校車駕駛資格或者責令停止駕駛校車,并通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安全狀況、行駛線路進行集中檢查,嚴防安全設施不全校車上路行駛;對校車行駛路線存在安全隱患的,將制定治理計劃逐一落實責任,明確治理時限;短時間難以完成整改的,將及時調整校車通行線路。

        同時,各地將繼續(xù)推進“護衛(wèi)天使行動”,通過增設護學崗,加強指揮疏導,整治違法停車,完善交通設施等措施全力維護校車通行安全及校園周邊交通秩序;針對農村地區(qū)警力短缺、力量薄弱的實際,各地將積極協(xié)調學校教職工、家長等共同參與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將督促學校加強校車安全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制,把好校車出門關,堅決杜絕校車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

        此外,在強化源頭預防的同時,各地還將校車嚴重交通違法堅持“零容忍”、實行“高壓線”,對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載客汽車接送學生的,一律依法處罰;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一律收繳并強制報廢,并依法處罰、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對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扣留,責令恢復原狀;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一律扣留車輛,依法處罰,并將經營者交由交通運輸部門處理。(趙彩萍郭紅元)

        作者:趙彩萍郭紅元

        本文來源:山西新聞網-三晉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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