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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路條例》12月1日起實施公眾將參與打分服務質量低將降過路費
2015-11-25 
        昨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12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四川高速公路條例》。《條例》首次提出了高速公路動態(tài)費率調整機制,并對“天價拖車”、“私家車占用應急車道”等亂象做出明確規(guī)定。

        《條例》規(guī)定: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應當根據高速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償還貸款或者有償集資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資的期限以及交通量、建設質量等因素計算,還要根據道路技術狀況、運營服務質量等情況調整。

        四川省交通廳已啟動對四川省高速公路的測評打分,從服務、安全、質量等幾個方面考核高速公路的服務質量,將依據各項指標給高速公路打分,并將在質量評價中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根據得分情況動態(tài)調整收費標準。因此,高速公路的服務質量得分低,也就意味著過路費將會降低。

        為治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中“天價拖車費”、強行拖車、強行指定維修場所等亂象,《條例》規(guī)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單位應當遵循安全、高效、就近的原則,將障礙物或者故障車輛拖移至距事發(fā)地最近的出口處或者與當事人商定的地點,不得指定維修場所,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條例》還對允許私家車占用、使用應急車道的情形進行了規(guī)定:一為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無法及時移至服務區(qū)或收費站外的;二為駕駛人突發(fā)疾病影響安全的;三為發(fā)生危及交通安全的其他突發(fā)情形的。除此之外,社會車輛嚴禁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據新華社

        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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