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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交通安全日: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
2015-12-02 
        央廣網北京12月2日消息(記者杜希萌)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是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發(fā)布,今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題為“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哪些行為構成危險駕駛?對交通安全又有何危害?

        提到今年的交通關鍵詞,不少人都會列舉“路怒、占用應急車道,飆車超速”。這些近期為公眾關心的行為,事實上都屬于危險駕駛或者可能給駕駛途中增加危險因素。公安部交管局解釋,除上述行為外,救駕、毒駕、超速、超員、追逐競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占道行駛,不按規(guī)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都屬于危險駕駛,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tǒng)計,80%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都是由交通違法導致。僅在2014年所有涉及路口的交通事故,因不遵守信號燈引發(fā)的有7145起,共造成1895人死亡。此外,路口出現(xiàn)的搶行、強行并道往往還會觸發(fā)駕駛人路怒。由斗氣到斗車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數(shù)據顯示,僅在2015年全國交管部門就查獲了強行變更車道、搶行超車、違法搶行、占道行駛和不按規(guī)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超過1730萬起,同比上升2.8%。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駕駛人對此并未引起重視,專家提醒,路怒癥引發(fā)嚴重后果,也要負法律責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云表示,第一類是治安違法行為,主要表現(xiàn)在行駛中的車輛以及發(fā)生毆打情況是治安違法;第二類是在道路交通上,強行并線、追逐競駛,情節(jié)嚴重,出現(xiàn)人員的傷亡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原標題:全國交通安全日: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

        本文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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