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廈門翔安交通局局長洪志強公車私用被黨內警告
2015-12-22 
        東快訊(記者吳靜)東南快報(微博)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日前,廈門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2008年7月至2014年6月,廈門人民會堂管理處將未入賬的場租和廣告收入46.65萬元,用于發(fā)放職工補貼或福利、職工聚餐,以及虛開發(fā)票套取現(xiàn)金、對外接待等。負有主要責任的會堂管理處黨支部書記、主任謝國平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2015年8月,翔安區(qū)交通局局長洪志強多次利用單位公車辦理私事,國慶期間未執(zhí)行公務車節(jié)假日封存停放制度。洪志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11月26日,廈門市路橋建材有限公司海滄分公司陳國強代表公司參加區(qū)域混凝土行業(yè)協(xié)會會議后接受宴請,并于餐后參加私營企業(yè)提供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陳國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4月10日至12日,廈門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照明管理科科長盧家才、財務科副科長陳寧欣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邀請,私自到江蘇無錫某照明器材公司及常州、泰州等地參觀、游玩,食宿費用由該公司支付,并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機票及高檔香煙。盧家才、陳寧欣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東南快報(微博))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