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老婆受賄獲刑
2015-12-30
昨天上午,記者獲悉,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的老婆孫建梅因利用聞清良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山西煤老板曲某113萬余元。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孫建梅有期徒刑1年8個月。此前,聞清良單獨或伙同情婦鐘華受賄2000余萬元,其中兩人共同受賄1800余萬元。去年8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聞清良死緩,判處鐘華有期徒刑15年。
犯受賄罪被判1年8個月
現(xiàn)年55歲的孫建梅,山西人,是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的老婆。孫建梅因犯受賄罪于2012年3月20日被拘留,同年4月1日被逮捕,2013年3月28日被取保候?qū)彛?015年10月28日再次被逮捕;現(xiàn)羈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經(jīng)法院查明,孫建梅伙同其丈夫聞清良(已判刑),利用聞清良擔任太原鐵路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山西昊東煤炭集運有限公司解決鐵路專用線審批等問題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曲某給予的錢款人民幣100萬元及英鎊1萬元(折合人民幣138884元)。
法院認為,孫建梅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聞清良的特定關系人,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法院鑒于孫建梅在共同受賄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孫建梅因涉嫌本案指控的事實以外的其他事實被司法機關調(diào)查時,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不掌握的本案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可認定有自首情節(jié);孫建梅共同受賄犯罪所得已全部被追繳,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綜上,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孫建梅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兩次收受113萬余元
曲某的證言證明,他與聞清良、孫建梅兩口子都很熟,他曾在太原電力小區(qū)將一個放了100萬元的牛皮紙箱交給孫建梅。
“給錢主要是對聞清良的幫忙表示感謝”,曲某稱,聞清良曾協(xié)調(diào)幫其公司拿到了與伊泰、滿世集團的煤炭購買合同,又幫忙保證了煤炭的運量,公司賺了錢。
曲某稱,他的公司于2010年3月從鐵道部拿到了站臺建設的行政許可,到最后需要太原鐵路局主管建設的總工王某批準。他找到聞清良,希望盡快批準報送的文件,聞清良同意了。一個星期內(nèi),文件就批下來了。
2007年或2008年春節(jié)期間,曲某得知聞清良在英國留學的兒子放假回來,就將裝了1萬英鎊的信封送到聞家交給孫建梅。曲某稱,他給聞清良送錢,一方面是感謝聞這么多年的照顧,另外,也是想和聞繼續(xù)搞好關系,以后需要幫忙的地方還很多。
孫建梅在偵查階段的供述稱,2006年左右,為方便聞清良午休,老鄉(xiāng)曲某借給他們夫婦一套離聞清良單位很近的電力小區(qū)的房子。2007年底或2008年初快過春節(jié)時,她去電力小區(qū)打掃衛(wèi)生,曲某送來裝了100萬元的一個紙箱子,并說聞清良知道。
孫建梅稱,聽到曲某說聞清良知道這事,她才敢收下錢,“后來跟老聞說老曲送過來100萬,老聞說買股票用,后來也用于買股票了”。還有一年過春節(jié)時,曲某到她家給了一個裝有1萬英鎊的信封,說是給她兒子的壓歲錢,后來錢用于兒子留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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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清良被判死緩
現(xiàn)年56歲的聞清良是山西省五臺縣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鐵路局任局長前,聞清良已在太原鐵路局工作了十幾年,歷任總調(diào)度長、運輸處處長、副局長。
檢方指控,聞清良的受賄時間從2005年至2011年,共6起,均是利用其在太原鐵路局所任職務的便利。
據(jù)法院審理查明,聞清良單獨或伙同其情婦鐘華,先后為山西茂勝煤化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解決鐵路運輸計劃等問題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00余萬元。
法院認為,聞清良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受賄行為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情節(jié)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本案大部分贓款已追回等具體情節(jié)。法院一審判處聞清良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情婦鐘華被判15年
聞清良的情婦鐘華現(xiàn)年49歲,是太原理工大學校長辦公室原副主任。
經(jīng)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1年間,鐘華伙同其情夫聞清良,為山西樓東俊安煤氣化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yè)提供幫助,先后收受錢款共計1800余萬元。
法院認為,鐘華伙同聞清良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受賄罪。鑒于鐘華系從犯,并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實,涉案贓款也已全部追回,故對其依法從輕處罰。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鐘華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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