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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普通公路建設審批權往下走誰修路誰做主
2016-06-29 
        (原標題:河南普通公路建設審批權往下走誰修路誰做主)

        6月28日,省發(fā)改委、省交通廳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改進和加強普通干線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自即日起,原由省發(fā)改委審批的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項目,除跨市域、跨黃河大橋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重大項目外,其余項目全部下放至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審批。

        這是省發(fā)改委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的一項重大舉措,讓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在公路建設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權,變以前的“要我建設”為“我要建設”。

        “以前是審批就干,不審批就不干。以后是不等不靠,創(chuàng)造條件也要干。”聽到這個消息后,某省轄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說出了他的“心里話”。

        按照《通知》規(guī)定,仍由省發(fā)改委審批的包括: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的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項目;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專項建設基金、中央統(tǒng)還國外貸款5億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專項建設基金、統(tǒng)借自還國外貸款的總投資50億元及以上的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項目;普通干線公路跨黃河大橋建設項目。其余普通干線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交通運輸局(委)提出行業(yè)意見,同級發(fā)改委審批。

        “普通干線公路投融資管理體制機制仍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特別是項目審批權限集中在省級層面,會出現(xiàn)‘事權’和‘財權’不匹配的情況,對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帶來不利影響?!笔“l(fā)改委基礎產(chǎn)業(yè)處一位負責人說。

        據(jù)了解,我省普通干線公路審批權限下放后,相關用地預審、規(guī)劃選址、環(huán)境影響評價、節(jié)能審查、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事項原則上同步下放。

        政府權力的“減法”換來了基層活力的“加法”。近年來,省發(fā)改委著力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取消和下放省級投資核準事項29項,取消6項、下放7項行政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全部取消,推動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對促進穩(wěn)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發(fā)揮了重要作用。4

        作者:欒姍

        (來源:大河網(wǎng)-河南日報)

        本文來源:大河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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