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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至萬源高速公路將“BOT+政府股權合作”建設
2016-08-29 
 29日,四川新聞網(wǎng)記者自省政府網(wǎng)站獲悉,省政府原則同意巴中至萬源高速公路項目采取“BOT+政府股權合作”方式建設,原項目建設方式授權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巴中至萬源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川辦函〔2012〕204號)作廢。

 省政府授權巴中市人民政府牽頭,會同達州市人民政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項目管理辦法》、《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股權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依法確定項目政府投資人,同時依法組織項目社會資本投資人招標工作,嚴格執(zhí)行招標工作程序,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項目社會資本投資人,有關結(jié)果及時報送交通運輸廳。

 據(jù)悉,巴中市、達州市人民政府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應依法承擔政府監(jiān)管和支出責任,負責組織開展項目核準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資人選擇有關工作,并嚴格履行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政府承諾及配套安排。

 省政府同時要求省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對項目的監(jiān)管和協(xié)調(diào)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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