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我區(qū)頭屯河、紅光等10個收費站將實施計重收費
2015-04-28 
        5月6日12時(北京時間)起,G30線烏魯木齊至奎屯段、S312線西岸大渠至黃水溝段的10個收費站將對載貨類機動車實行計重收費。屆時,全疆實施計重收費的收費站將達到53個。4月27日,記者從自治區(qū)公路管理局了解到,經(jīng)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5月6日12時起,G30線烏魯木齊至奎屯段頭屯河、三坪匝道、昌吉匝道、瑪納斯、瑪納斯匝道、烏蘭烏蘇匝道、沙灣匝道、安集海匝道、奎屯9個收費站;S312線西岸大渠至黃水溝段紅光收費站共計10個收費站開始對載貨類機動車輛實行計重收費。

        收費的標準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0.07元/噸·公里;二級公路0.05元/噸·公里。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區(qū)、和田地區(qū)、克州、阿克蘇地區(qū))基本費率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0.06元/噸·公里;二級公路0.04元/噸·公里。特大橋梁和隧道基本費率為0.25元/噸·公里。運輸車輛行駛至計重收費的公路時,車貨總重小于10噸(含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算確認車輛通行的收費標準;超過10噸以上部分將按基本費率線性遞減至基本費率的50%計收;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100%以上的車輛,超出部分將按照基本費率的12倍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

        鮮活農(nóng)產(chǎn)品運輸在合法裝載及超限認定標準5%以內(nèi)的,免收車輛通行費。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超限認定標準5%以上時,按照車貨總重進行計重收費,不享受優(yōu)惠政策。

        據(jù)介紹,載貨類機動車輛實行計重收費將大大促進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規(guī)范貨運市場經(jīng)濟秩序對,保護公路橋梁,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的重要意義。自治區(qū)公路管理局將進一步完善車輛通行費計量方式,降低合法運輸車輛的運輸成本,遏制超限超載車輛,維護公路路產(chǎn)路權,充分體現(xiàn)計重收費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學性。

        (記者范永偉通訊員梁潔)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