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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杜絕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
2015-06-25 
        本報訊當前正值主汛期,根據(jù)水文氣象預測,今年我省盆地東北部降水較常年均值多2至4成,全市江河洪水總趨勢明顯高于去年,可能會出現(xiàn)中偏高洪水,發(fā)生中等偏高洪澇災害,加之,極端天氣頻發(fā),水上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日前,市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加強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牢牢繃緊水上交通安全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強化責任,將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緊抓實,堅決杜絕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發(fā)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堅決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企業(yè)(船主)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jiān)督、社會廣泛支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堅持“縣管、鄉(xiāng)包、村落實”的責任原則,狠抓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落實。要加強船舶安全管理,嚴格落實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的主體責任。突出汛期、“十一”等節(jié)假日重點時段,突出重點水域,嚴禁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船舶帶病航行,嚴禁船舶超員、超載,嚴禁船舶非法載客,嚴禁船舶非法夾帶危險品,嚴禁船舶配員不足、“大船小證”和證照不符從事運輸。對有上述行為的船舶一律要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依規(guī)從嚴追究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的責任。同時,重點渡口、碼頭簽單發(fā)航工作,要堅持實船驗證,記載清楚,有據(jù)可查。

        《通知》要求,要加強汛情預警防范。遇有重大汛情,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根據(jù)雨水情趨勢,及時發(fā)出預警信號。各地各有關職能部門要迅速將預警信息通過各種渠道通知到各類船舶終端,提醒船舶所有人和經營人密切關注汛期天氣變化,督促嚴格落實汛期禁航措施。針對水文、氣象等部門提供的雨水情趨勢預測分析情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強化應急演練,確保領導機構、組織方式、救援隊伍、物資設備和應急制度“五落實”。要加強應急值班,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確保汛情信息及時無誤傳遞和重大險情及時處置。

        《通知》特別指出,遇到重大汛情時,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啟動各類船舶管制措施。水利、交通、海事、漁政等部門要嚴格依法落實惡劣天氣臨時性限制措施,嚴禁任何船舶冒險航行、作業(yè),及時通知船舶所有人和經營人將船舶轉移或撤離到安全區(qū)域并系固,留足安全值班人員,確保船舶停靠安全。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要自覺主動執(zhí)行管制措施,在特別防汛期間,對拒不執(zhí)行撤離命令、阻礙國家機關執(zhí)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實施強制撤離。要加強“救生衣行動”常態(tài)化管理,凡不按要求落實保護措施的,船舶簽單員一律不得簽單發(fā)航,海事部門要隨時跟蹤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責令船舶業(yè)主整改。(本報記者譚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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