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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2015-05-01 
        安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通車運行;隱患整治不到位的農村公路,不得開通客運班線和校車;高速公路擬探索對貨車計重收費……4月28日,省政府公布新政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根據(jù)省政府制定的目標,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規(guī)劃工作,健全完善嚴查車輛超限超載的部門聯(lián)合協(xié)作機制,并率先完成通行客運班線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農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干線公路平交路口等重點路段、節(jié)點的安全隱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鄉(xiāng)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公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對隱患整治不到位的農村公路,不得開通客運班線和校車;已開通的,在隱患整治到位之前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召集相關機構對現(xiàn)有線路進行調整,因客觀條件無法調整的,應暫停營運。

        公路安全設施建設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更改設計方案,保證公路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制度,嚴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權限吸收相應層級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監(jiān)管等部門人員參加,驗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通車運行。

        對于治超,我省將在高速公路入口安裝不停車檢測系統(tǒng)對貨運車輛稱重,增設卸載嘗值班崗亭等治超設施設備,全面禁止超限超載違法運輸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探索利用計重收費等檢測數(shù)據(jù),加強治超執(zhí)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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