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公路車型分類收費 5月5日實施新標準
2015-04-28 
   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我省自2015年5月5日起,與部頒標準接軌,實施新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收費標準。

   客車由三類調整為四類。一型車由10座以下(不含10座),調整為小于等于7座;二型車由10~30座(不含30座)、23臥以下,統(tǒng)一調整為8~19座;三型車由30座及以上、23臥及以上臥鋪,統(tǒng)一調整為20~39座;新增四型車,40座及以上。

   貨車由六類調整為五類,采用計重收費方式。一型車2噸以下,調整為小于等于2噸;二型車2~5噸(不含5噸)調整為2~5噸(含5噸);三型車5~8噸(不含8噸)調整為5~10噸(含10噸);四型車8~20噸(不含20噸)調整為10~15噸(含15噸),20英尺集裝箱車;五型車20~40噸(不含40噸),調整為大于15噸、40英尺集裝箱車;六型取消。如計重設施出現故障,貨車將采用按車型分類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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