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設,配套完善我省建設工程費用計價體系,保障相關經費投入。依據《關于全面推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設的通知》(廳頭〔2023〕627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印發(fā)了《關于發(fā)布湖北省建設工程智慧工地費用標準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費用標準》)。
二、起草過程
3月30日、4月3日工作組成員分別在宜昌、武漢通過工地走訪、觀摩學習等形式對我省智慧工地建設情況進行實地調研,了解其建設內容、設備配備及實施工藝等。收集整理兄弟省市已發(fā)布的有關智慧工地計費標準的文件5份。對《通知》中的20項內容進行分析歸類。
4月10日與質安總站聯系并組織有關智慧工地建設較為成熟的施工單位、平臺公司等開展座談會,了解智慧工地建設內容的投入深度、廣度、實施要求及市場目前的計費方式等,之后向宜昌、襄陽及武漢重點企業(yè)發(fā)布通知積極征集基礎數據。經過多輪數據的分析、測算及對比驗算形成了初步結果,再通過向企業(yè)意見征集、橫向對比各地的費用標準,進一步論證并修正結果,最終形成了《費用標準》。
三、主要內容
《費用標準》主要包括六項內容及附件,對該項費用的屬性、計取標準、使用規(guī)則等作了具體說明。
一是明確了費用屬性。“智慧工地費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中,與我省18定額配套使用,同時也適用于不同版本的定額。
二是明確了費用標準涵蓋的內容。依據《通知》中“智慧工地建設清單列項(試行)”的內容編制,包括基礎項、提高項和創(chuàng)新項。基礎項是必須達到項,提高項是根據實際情況的選擇項,創(chuàng)新項為企業(yè)的自主項。
三是明確了計算方法和計算基礎及相應費率。智慧工地費用為基礎項費用+提高項費用+創(chuàng)新項費用。其中,基礎項費用按計費基礎×基礎項費率計算,提高項費用按計費基礎×實際實施的提高項費率計算,創(chuàng)新項費用為據實計算。計費基礎是單項工程的人工費加施工機具使用費之和。具體的費率在附件中列明。
基礎項每檔基礎項費用不小于上一檔的最大值。房屋建筑工程基礎項費用不少于10.5萬元,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基礎項費用不少于8萬元。提高項費率按實施內容分別列項,發(fā)生一項則按該項對應的費率計取一項費用。
四是明確了智慧工地費與安全文明施工費內容不重復。費用標準編制時已綜合考慮了《通知》中“智慧工地建設清單列項(試行)”內容與18版費用定額安全文明列項內容重復的部分。
五是明確了試行日期。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已完成工程量不作調整。